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汪洋书记8月14日在听取省民政厅、省社工委关于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省厅决定于今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分析专项工作,对已有的社会组织(按行业协会、一般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等划分)情况,以及放宽登记后的情况作一次全面深入的分析。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对社会组织类别分析。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有哪些种类?各种类登记数量、增长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对社会组织质量分析。各类社会组织中能正常发挥作用、社会效果好的占多少比例;发挥作用基本正常、社会效果较好的占多少比例;有一定作用、活动不经常的占多少比例;形同虚设、影响不好的占多少比例。
(三)对社会团体规模分析。社会团体中会员数300个以上的有多少?会员数100至300个的有多少?会员数50至100个的有多少?会员数30至50个的有多少?
(四)对社会组织职业队伍分析。各类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专业学历情况,兼职情况,专家服务团队情况。
(五)对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分析。靠政府资助(含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渠道、项目和数额;自筹资金的主要方式、项目用途和数额;社会捐助的主要方式、项目用途和数额。
(六)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分析。社会组织开展哪些活动,主要成效在哪里?形成哪些服务品牌,主要履行哪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政府购买哪些服务项目?取得哪些成效?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注册资金和运作效益。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形式、年收益情况、投入发展情况统计、服务项目数量、服务人群数量;基金会(含慈善会)年度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各有多少?年度使用资金多少?主要项目是哪些?有哪些品牌项目?
(七)对社会组织发展态势分析。社会组织中哪些发展态势比较好,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哪些发展态势一般,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哪些发展态势不好,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二、分析的主要方法和形式
各市、县(区、市)民政部门可通过查阅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向社会组织发放表格调查等方式对所管辖的社会组织进行统计和分析。其中,基金会的情况统计和分析,仅限于已获得授权开展登记工作的广州市和深圳市。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主要包括工作启动、统计分析、撰写报告三个阶段,时间从2012年9月中旬至10月12日。
(一)工作启动阶段。9月20日前,各地根据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开展专项工作的方案,查阅年检报告、向社会组织发放有关表格等。
(二)统计分析阶段。9月29日前,各地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对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组织的年检材料、有关表格上报的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三)撰写报告阶段。10月10日前,各地撰写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可包括:《方案》颁布前后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社会组织发展态势及存在问题;贯彻落实《方案》的主要举措(或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或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分析的重要性。对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分析,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方案》和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举措。分析结果将有力地推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也为省委省政府今后作出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切实加强开展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分析的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一把手为此次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调备专门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三)认真统计填报,全面深入分析社会组织发展态势。各地要认真、如实统计、填报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的有关数据,并组织骨干力量对本地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后连同有关表格(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邮箱:mzt_mjzzj@gd.gov.cn)于10月12日前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